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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
原告
張三,男,1985年3月5日出生,身份號碼
123456789012345678,住址
北京市朝陽區XXX小區XXX號,聯系電話
138XXXXXX.
被告
李四,男,1980年5月20日出生,身份號碼
987654321012345678,住址
北京市海淀區YYY小區YYY號,聯系電話
139XXXXXX.
案由
房產買賣合同糾紛
請求
1. 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購房款人民幣1000000元;
2. 請求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原告張三于2024年5月1日與被告李四簽訂了一份房產買賣合同,約定被告將其位于北京市海淀區YYY小區的房產(房產證號:123456)出售給原告,成交價為人民幣1000000元。合同中約定原告應在合同簽署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購房款,而被告應在收到購房款后十個工作日內辦理過戶手續。
原告按照合同約定,于2024年5月6日向被告支付了購房款1000000元。支付時,原告已經通過銀行轉賬形式向被告賬戶付款,并向被告索要了收款憑證。被告在收到款項后,未按照合同約定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原告于2024年5月20日向被告提出了多次催促并要求辦理過戶,但被告均以各種理由拖延,甚至拒絕接聽原告的電話,導致原告至今未能取得該房產的合法所有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合同雙方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都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被告李四未按照約定辦理過戶手續,構成違約,原告有權請求被告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原告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被告履行合同義務,支付購房款、承擔訴訟費用等。
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已嚴重違反了合同的約定,給原告造成了經濟損失,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得已提起本訴,請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原告
張三
委托代理人
八通律師事務所 律師
王五
日期
2023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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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為一份關于房產民事訴訟的訴狀范文,內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請求事項、事實與理由等方面。在實際撰寫時,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和補充。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需進一步的法律咨詢,歡迎隨時聯系八通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