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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狀是民事訴訟的一種書面形式,被起訴方要根據其內容和要求做出答辯或抗辯。以下是起訴狀的基本格式和要點:
1.
在紙張的右上角寫上“訴狀”兩個字,并標明所在地法院的名稱及案件受理部門。
2. 起訴人信息
起訴人應在起訴狀的開頭正確表明自己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和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
3. 被告人信息
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和聯系方式等信息應在起訴人信息下方表明,并與起訴人之間用明顯的分隔線隔開。
4. 訴訟請求
明確列出起訴人的訴訟請求,即要求法院判決被告承擔何種責任或義務。應合理和具體地說明所要求的內容,例如要求返還某物、請求支付一定數量的款項等。
5. 事實及理由
詳細陳述與本案有關的事實,包括涉及的時間、地點、人物、行為等。同時,應結合實際情況說明案件的相關法律依據。以邏輯清晰的方式陳述,闡明案件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6. 補充證據
如果有證據可以證明起訴人的主張,如合同、協議、照片、錄音等,應將其列舉,并附上相應的證據份證明該證據的真實性。
7. 陳述和證明責任
除了列出證據外,還應對起訴人的主張承擔陳述和證明責任。即陳述和證明起訴人認為有利于自己的事實和依據,以及駁斥對方的主張。
8. 請求法院做出的決定
在起訴狀的希望法院能即時對被告進行什么樣的行為做出明確的決定,如禁令、支付賠償等。
9. 起訴人的簽名
起訴狀的最后應該有起訴人的真實姓名和簽名,以表示其對內容的真實性和法律責任的認知。
10. 日期
寫明起訴狀的起草日期。
起訴狀的撰寫應盡量簡明扼要,依法依規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證據,并注意語言的準確性和法律的邏輯性。同時,完成好這些要素標準也不代表可以勝訴,還需要根據案情和法律的具體規定來綜合判斷和運用。如遇復雜案情或需要法律意見,請隨時咨詢專業的律師或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