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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
原告
八通律師事務所,法定代表人
張某某,住所地
北京市朝陽區某某路123號,聯系電話
123456789。
被告
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某某,住所地
北京市海淀區某某街456號,聯系電話
987654321。
案由
合同糾紛
起訴請求
一、請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違約金人民幣100,000元;
二、請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付款的利息,按年利率5%計算,自2024年1月1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
三、請求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及理由
原告八通律師事務所是一家合法注冊的律師事務所,專注于提供專業法律服務。被告某某公司與原告于2024年12月簽訂了一份《服務合同》,約定由原告向被告提供法律顧問服務,合同約定服務費用為人民幣200,000元,自合同簽署之日起30日內支付。
合同簽署后,原告依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了法律顧問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詢、合同審核及訴訟代理等。截止到2024年2月,原告在多次催促下,仍未收到被告支付的費用。2024年3月,原告向被告發出催款函,但被告并未給予任何回復。原告認為被告已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九條和第一百一十條的相關規定,合同相對方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若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損害賠償責任,因此原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違約金100,000元,以及合同約定的逾期利息。
在本案中,原告已經盡了合理的催款義務,然而被告依然未履行付款義務,給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同時,由于被告的違約行為,原告的信用評價和正常運營也受到了一定影響。原告已為維護合法權益而采取法律行動,懇請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保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依據上述事實和法律規定,原告懇請法院依法受理本案,并判令被告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證據清單
1. 原被告簽署的《服務合同》復印件;
2. 原告提供法律服務的相關資料和證明文件;
3. 原告向被告發出的催款函及其送達回執;
4. 銀行賬戶賬單,證明款項未到賬的情況;
5. 其他相關證據材料。
此致
北京市某某區人民法院
原告
法定代表人
張某某
日期
2023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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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本起訴狀為示例格式, 具體內容需根據典型案件的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一切信息均為虛構,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