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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
原告
王某,男,1985年5月生,漢族,住址
北京市朝陽區xxxx號,電話
138xxxxxxx。
被告
李某,男,1980年3月生,漢族,住址
北京市海淀區xxxx號,電話
139xxxxxxx。
案由
民間借貸糾紛
訴訟請求
1. 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李某向原告王某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幣10萬元,并支付自2024年1月1日起至款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年利率6%計算)。
2. 請求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原告王某與被告李某相識多年,因雙方交情甚好,于2018年12月,原告向被告借款人民幣10萬元,借款用途為投資生意。雙方約定,此筆款項應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償還,并約定利息按照年利率6%支付。為確保借款的安全,原告與被告簽署了借款協議,協議中對借款的金額、利息、還款時間等條款進行了詳細約定。
至2024年6月30日,李某并未按約定歸還本金和利息。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討,均未得到有效回復。后經多方了解,原告得知被告近期的經濟狀況良好,完全有能力償還債務,但其卻以各種理由推脫,不愿履行還款義務。這使得原告始終無法收回借款,造成了經濟上的損失。
在此情況下,原告決定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李某承擔還款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借款合同自雙方簽字生效之日起生效,借款人應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本金及利息。被告在知曉償還義務后,無故拖延還款,已構成違約,理應承擔違約責任。
原告認為被告李某未履行還款義務,給原告造成了經濟損失,且原告在與被告的借款關系中,均保持善意與誠信,為此請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人民法院
【提交日期】2023年10月xx日
【原告簽字】
【律師事務所
【律師姓名
李律師】
【聯系電話
010-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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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八通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承擔著維護客戶權益的重要職責。在處理民事案件時,認真、細致是我們工作的基本要求。在借貸合同中,確保各項條款的明確與合法性對于防范糾紛至關重要。在借貸關系中,建立良好的信用意識、準確的記錄和完善的法律文書都有助于日后風險的規避。
通過上述案例,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合理的借款協議能夠為債務的清償提供法律保障。因此,在與他人達成借貸關系時,建議當事雙方一定要簽訂書面合同,明確款項金額、利率、還款期限等具體條款,并保留好相關證據,以便在發生爭議時依托法律進行維權。